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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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河海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从第本学期起,开展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学生可通过新教务系统链接进入“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也可直接登录http://bylw.hhu.edu.cn,进行网上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根据往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现将选题工作要求说明如下:
1、选题一般由指导教师提出,并由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提出明确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内容、进度安排和主要的参考资料等。学生在第七学期的主要任务是搜集资料,熟悉所研究课题的基本情况,理性思考,提出初步思路和总体框架,有条件的要参与指导老师的科研课题。如果需要对选定课题进行修改,学生必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指导教师、系负责人批准后,报学院备案。
2、各学院要组织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进行审议,从选题及内容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是否结合科研与工程实际、综合训练程度、工作量等方面加以审核,进一步将选题与科研项目和工程实际相结合。
3、更新选题并尽量做到每人一题,对于多人承担的同一选题,必须有副标题且每个学生要有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鼓励申报团队课题(团队课题只有副教授以上才能申报),要求各子课题设计合理,分工明确,注重相互之间的实质性协作与配合。
4、加强对指导教师资质和指导学生人数的审核。指导教师必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博士除外),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不得超过8人(部分学院或专业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满足该要求须向教务处提交书面说明)。如因工作需要可有计划安排助教协助指导(须经系负责人批准)。对于多人承担的团队课题,团队要有总的指导教师,每个学生要有各自的指导教师。
5、学生在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河海大学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书》(见附件),聘请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科研、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各系要指定教师负责联系并定期检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仍需通过学校毕设系统完成包括选题在内的一系列操作,课题的申报工作由其校内负责教师在系统中完成。
6、学生跨专业选题,需联系指导教师,并通过以下方式(任选一种)进行操作:(1)指导老师申报课题到学生所在专业。(2)学生联系教学秘书转入到指导教师申报课题的专业。学院教学秘书需通过毕设系统做好毕设学生的转入转出工作。
请各学院于12月7日前完成以下工作:教学秘书添加系负责人,更新指导教师库,审核毕业设计学生资格,指导教师申报课题,系负责人审核课题等;12月21日前完成学生选题工作和系负责人分配选题工作,学校将组织督导组对选题情况进行核查。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其他工作事宜另行通知。联系人:武晓楠、缪炯,电话:58099175(内线5175)。
附件:河海大学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书
教 务 处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