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01
浏览次数:6953
河 海大 学 部 门 文 件
河海教务[2012]53号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选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从第七学期起,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本学年继续在全校使用“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网址:http://bylw.hhu.edu.cn),进行网上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
选题一般由指导教师提出,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提出明确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内容、进度安排和主要的参考资料等。学生在第七学期的主要任务是搜集资料,熟悉所研究课题的基本情况,理性思考,提出初步思路和总体框架,有条件的要参与指导老师的科研课题。如果需要对选定课题进行修改,学生必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指导教师、系主任批准后,报学院备案。
根据2011-2012学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现将选题工作要求重申如下:
1、各学院要组织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进行审议,从选题及内容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是否结合科研与工程实际、综合训练程度、工作量等方面加以审核,进一步将选题与科研项目和工程实际相结合。
2、更新选题并尽量做到每人一题,对于多人承担的同一选题,必须有副标题且每个学生要有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鼓励申报团队课题,要求各子课题设计合理,分工明确,注重相互之间的实质性协作与配合。
3、加强对指导教师资质和指导学生人数的审核。指导教师必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博士除外),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不得超过8人。如因工作需要可有计划安排助教协助指导(须经系负责人批准)。对于多人承担的团队课题,团队要有总的指导教师,每个学生有各自的指导教师。
4、学生在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河海大学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书》(见附件),聘请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科研、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各系要指定教师负责联系并定期检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请各学院于12月9日前完成教学秘书添加系负责人,更新指导教师库,审核毕业设计学生资格;指导教师申报课题;系主任审核课题等工作。并于12月16日前完成组织学生登陆“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进行选题,系主任分配选题工作。学校将组织相关核查工作。毕业设计(论文)的其他工作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河海大学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书
教 务 处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