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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申请到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及因故请假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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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申请到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

(一)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应取得除毕业论文(设计)以外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学分;

2.已经与校外单位签署就业协议或意向书,或已经获得免试推荐外校研究生资格或学院已经与校外单位签署了联合指协议;

3.校外单位必须具有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及以上者),并能提供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条件。

(二)学生可到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申请流程:

1.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河海大学校外毕业论文(设计)申请书》附件1,并由校外指导教师及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必要时应征得学生家长同意;

2.院(系)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须对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学生的课题名称、校外毕业论文(设计)内容、校外指导教师的资格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须配备校内的指导教师,负责督促、检查、落实该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3.校内指导教师须在学生提交的申请书上签署意见;

4.学生所在专业系主任、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须在学生提交的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在学院备案后方可到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

二、学生进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因故请假

(一)学生进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因故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请假申请应提前办理,填写《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学生请假申请表》附件2,非特殊情况,事后补假不予批准。《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学生请假申请表》为各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考勤依据。

(二)指导老师审批需写明确意见(如同意等),否则视为相关老师不同意,请假不予认可。

(三)请假学生填写申请表后,还需按照《关于规范本科生请销假程序的通知》(河海教务〔20188号)附件3的要求,履行本科生请假销假手续,并将《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学生请假申请表》《河海大学本科生请假审批表》上联扫描件交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附件1:《河海大学校外毕业论文(设计)申请书》

        附件2:《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学生请假申请表》

       附件3:《关于规范本科生请销假程序的通知》(河海教务〔20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