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及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8)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及时发现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请各学院继续对2011级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中期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出勤、学风纪律等情况,加强学术道德教育,严禁抄袭、剽窃等违纪行为,一旦发现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涉嫌剽窃,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指导教师的相应责任;

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包括文献阅读、外文资料翻译、设计方案及数据分析进展情况等方面;

3、指导教师指导、答疑情况,在江宁校区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每周不少于两次到江宁校区现场指导学生;在校本部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每周现场指导学生不少于5小时;

4、院系对“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的使用状况及系统中周进展情况记录、指导日志的记录情况;

5、院系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情况。

二、检查安排

1、学院每周组织院督导组检查一次,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记录表(见附件一)。教学秘书在每月的20日之前将学院的四次检查记录汇总后交至实践教学科。

2、2015年5月6日前,各学院根据本院情况安排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毕业生需根据学院安排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中期检查报告,并由指导教师审核。教学秘书在检查前一周,将学院中期检查安排表(见附件二)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将根据学院中期检查安排表,组织校督导组老师对各学院进行抽查。

3、中期检查过程中,指导教师需审查所指导学生前期已完成的工作,并将优秀学生及表现较差的学生名单报学生所在系备案,作为成绩评定的参考和重点审查的对象。

各院系要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严格管理,强化责任,加大毕业设计(论文)规范执行力度,保证指导教师高质量、高投入地完成指导任务,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更多、更好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在此基础上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省优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团队的培育及推荐准备工作。

附件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记录表

附件二: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安排表

附件三:省优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团队推荐条件

 

 

教 务 处

                                         2015年4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