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教务〔201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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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落实《关于开展“本科实践教学建设年”工作的通知》(河海教务〔2014〕9号))精神,重点加强实践教学的薄弱环节,提高实践教学的整体质量。结合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决定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院自查:2014年3月10日-3月31日
2.学校检查:2014年3月-4月
二、检查内容
1.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1)2014届学生的选题、撰写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学生毕业论文初稿完成情况等情况。
(2)2013届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及撰写质量。
2.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质量
(1)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情况及措施。
(2)指导教师过程指导情况。
三、检查形式
1.学院自查
学院组织自查组,严格按照《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集中对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进行全面审查。学院在自查的基础上,分专业形成自评报告(格式见附件1),并于 2014年4月1日前交教务处实践科。报告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综合分析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性质、难度、份量及综合训练情况;
(2)总结分析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保障和监控措施;
(3)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4)下阶段至答辩前提高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意见与措施等。
(5) 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分析报告、工作总结。
2.学校检查
教务处采用集中检查、抽查听取汇报、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检查,具体工作为:
(1)评价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学校督导专家组对2014届学生的选题依照评价标准进行评价,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学生毕业论文初稿完成情况等情况。抽检2013届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
(2)评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质量,抽查听取汇报
专家组对学院提交的自评报告,依照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到抽查学院进行座谈,了解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到毕业设计教室检查毕业设计出勤纪律及指导教师指导情况(附件3.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毕业设计教室安排),全面了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
(3)问卷调查
教务处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和学生填写调查问卷,并结合2013届毕业生的评教中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总结。
附件:1.自评报告
2.座谈会安排
3.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毕业设计教室安排
4.2013届抽检安排(抽检比例5%)
教务处
201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