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答辩、评优、总结及归档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即将进入答辩阶段,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河海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干规定(修订)》《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修订)》(河海校政〔2014〕26号)的要求,答辩工作原则上从6月6日后开始,各学院应于答辩前将答辩安排表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信箱,以便学校组织抽查。
本学年继续全校使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请各院系务必在6月12日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现将后期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供学院参考):
1、5月29日前,学院组织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的网上提交工作。
2、6月1日前,指导教师在“系统”中完成成绩与评语的提交。
3、6月5日前,学院教学秘书在“系统”中完成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秘书名单录入,评阅教师在“系统”中完成成绩与评语的提交。
4、6月6日至12日,学院应组织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答辩小组秘书录入答辩记录及评语和答辩小组负责人,系主任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最后评定成绩(五级分制)全部提交至“系统”,否则将影响学院学位授予工作。
二、各单位要做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比例严格控制在各专业毕业生的5%以内)和优秀指导教师(每班分别为1名)的评选工作,并于6月26日前将结果(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一览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1、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科学,写作规范,内容较好地体现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综合应用,具有较好的实用价值或独到见解。
2、优秀指导教师: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工作责任心强,严格过程管理,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所指导的学生原则上要有1人成绩为“优秀”。
三、各单位在评优基础上同时做好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毕业设计团队的推荐工作,具体名额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各单位在7月1日前完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并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每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均要包含题目、专业、学生姓名、指导教师,要有2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3000字左右的正文摘录(经管及人文社科类2000字左右)、参考文献,格式要一致。各单位在汇编成册时要有反映学生姓名、题目、页码的目录,要求以院为单位装订成册(内容较厚可分为上、下或一、二……册)。
五、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评价及归档工作。毕业设计(论文)总体评价工作以系为单位,按照“河海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从选题、教师状况、学生状况、答辩和成绩评定、组织管理等五个评价指标认真总结,7月1日前将系工作总结(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本各一份)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工作于下学期开学前2周内全部完成(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一:河海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
附件二: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一览表
附件三:2014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汇编(封面)
附件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教 务 处
二○一四年五月十五日